2)第二百六十七节:正发生_我不是天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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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大师又跨界到了化圈,写的也是风靡国,掀起一股盗墓的猛烈热潮,连张长富的女儿都成为了沈欢的书迷,一时之间鬼吹灯成了张长富家中一个难以处理的对象。

  坚决杜绝,不准他女儿看嘛,这毕竟是沈大师的作品,他的人生可是被沈大师所拯救的,如今却不准女儿看沈大师的作品,这着实有些忘的味道可是不杜绝,任由他女儿痴迷这的话,又影响女儿前途,毕竟他女儿马上就要高考了,天天迷恋阅读这,耽误了习怎么办?

  这实在是两难……

  也正是因为跟在沈欢身边一路走来,亲眼看到沈欢的这些成就,所以张长富比任何人都更加确定沈欢没有什么所谓的工作室、枪手之类的西,他所有的才能都是属于他自己的。

  就比如现在盛传的那个沈欢工作室,张长富就半点不信,因为他可还清楚地记得当初在长风路派出所的那个晚上。

  那是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一个晚上,由地狱重返人间的关键节点,他这辈子都不会忘却。

  他还记得,在那天晚上,沈欢就曾经对他吟过一首诗,其中的一句他到现在都还记得。

  一切都是瞬息,一切都将会过去,而那过去了的,将会成为亲切的怀恋。

  沈欢在那时候可就是展现出过他的才能了!

  那个时候沈欢穷到连住的地都没有,身上连十块钱都拿不出来,就随手出这样令他这一生可能都不会忘记的经典语句,总不能他这首诗也是花钱找人做的吧?他当时根就没钱啊!

  这是一个最简单的逻辑,所以在这件事中,张长富可以算是最相信沈欢的一个人了。

  或许就连茹、陈家康、甚至于林荷溪在坚决表示相信沈欢的同时,心底都难免有些嘀咕,会闪过一下代笔的可能性,但是张长富坚决不会。所以如今看到沈欢在新闻发布会上,沈欢一口酒一首诗地写出来,他是深信不疑,深信这些都是沈欢的原创。

  因为他来就是一个这样不断创作奇迹的人啊!虽然这种写作速度,以常理来委实恐怖,匪夷所思,可是沈大师又怎么能以常理来推断呢?

  他可是当初在那样一个绝境下,都能够逆风翻盘的人。

  这样的人,注定不是一般人,他生来就是要来创造奇迹的!

  ……

  坐在张长富旁边跟他一同看电视的是他老婆李翠兰,从她的表情来看,她就没有她丈夫那样对沈欢深信不疑了。

  虽然她也是和张长富一样,跟着沈欢一路走过来的,但是她和张长富的起点角度不一样张长富当初在绝望之下,理性已经发挥不了多少作用了,一开始就是把沈欢当成了他的救世主来看待的,看沈欢的角度有偏差,而她一开始是把沈欢当成一个神棍来看的,只是为了她丈夫,所以才配合沈欢来一起演戏。

  角度上的偏差,使得她不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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