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七章 世俗的敌意_雪沉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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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一边说着我的不是,我在后面拉着她的手,像是拉着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儿那样,亦或者像是亦步亦趋被拽着走的小路上的水牛。

  我们穿过那片竹林,远远的,就可以看见灯光,狗叫声音大,“你家养狗么?”我问道。

  “嗯?你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它?”

  “真养的狗?”

  “它叫阿花。”

  “母的?”我带着好奇心说,多少有些尴尬。

  她的手一紧,很明显,她转过头来,给我一个冷眼,为这不正经的对话,都能想到她的白眼,“该死的,你在说些什么?”事实上,我还并非有意。“没事儿,我就随便问问。”我在窘迫时,也只能这样说,似乎随机应变的能力很是匮乏,在缄默中向前。

  “它是公的。谁告诉你,小牙狗就不能有一个稍微异性化的名字的?你真是过于狭隘,有好多男生的名字看起来就是女生的名字。”很认真,便是像老师在教导天资愚钝的学生。

  “哼!那有的女生还取一个男性化的名字嘞。”略带挑衅。

  “懒得跟你讲话,你回去吧,我就要到了,你回吧。”此去经年的疲劳再一次的涌上来,好像是最初的爱意骤然消逝,取而代之的,是疲惫,大概就印证了爱长久的不可能性,也恰恰是所谓爱情的深意。

  晚风吹过去,那片竹林犹如一道方方正正的筛子一般,把杂质都留下,把风中的清醒如数带过来。

  她也像是一阵夜里清凉的风,绕过我的身边,往别处去。

  “我走了,你早点儿回去,不要在这儿耽搁。”

  不,那怎么可以呢?一个敢于追风的人是具有信仰的,如果不能抵达,那就是一种缺失,是不是?

  夜映衬出的东西,大垭村即便昏黄的灯光,也璀璨,也足够耀眼,也给夜空希望,这便是所有凡俗灯火重要意义之一。

  隐约便看见在大门里面的人影,我看的很清楚,余沉沉往里面走,看见来人加快步子。

  “哥。”她叫那人。

  那人看了她一眼,余沉沉凑过去,很是热情。“她该是把我忘记到了九霄云外……这倒是其次,重要的问题是她从未提及说她有个哥。”我暗自思索,着到底是为什么,因为她着实不该隐瞒的。

  爱一个人,那就该知道她的全部。以往、现在、将来……几乎所有的一切。控制欲强的人无非就是这。

  看着她们进屋,我才偷偷摸摸,跟做贼一般溜走,骑上摩托,再一次的风驰电掣。虽有思索,也有疑虑,可是我知道,她一定会找时间同我聊,故事或长或短。

  “我哥今天来了,你看见了么?”

  “没有。”

  “没有才怪,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看了好半天,等我们都进了屋,你才溜?”她说的是对的,而我在撒谎。

  ”反侦察的能力真是很强,令人佩服!“

  又是一个白眼,“请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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