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101 第一百零一章_升官发财在宋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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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勇的汴京客商,名字虽像个大老粗,但恐怕是个弃文从商、颇有见识的。

  要么,就是不吝钱财,特意寻了个有明法科的场屋名声的士人所写的状书。

  比起控告王状吃过往客商白食、不然就犯定性不知为‘故意还是‘过失’的’‘伤害罪’的小打小闹,这林大勇直接控告的,是王状过往以及其同在众目睽睽下,所犯的‘走车马伤杀人’罪。

  只要受害人多,证据越好搜集,事件越好定性,那哪怕是一直狡猾擦边的王状,也难逃重责。

  这么一来,倒真有希望让王状受些重罚。

  将诉状又看了一遍后,崇文俊便将诉状收入怀中,直接出门去,履行他身为推司的职责去了。

  按宋朝律法,推司的唯一责任,只是要将王状的犯罪事实审讯清楚。且所问罪行,必须限制在起诉书所列举的控罪范围内,而不能自行问罪。

  有这么一张状书引领,他简直如虎添翼。

  不过一日功夫,崇文俊就搜集齐了关于昨夜王状在店中意图伤人未果、反遭制服,其同伙又纵马报复林大勇一行人、践踏沿途摊档、伤行人众多的罪证。

  再到狱中,提被控诉的王状等人出来,挨个审清案情后,连同有证人证言、物证与大夫的伤情检验报告一起,转交给了担任检法官的司法参军。

  司法参军的职责所在,是要根据卷宗记录将一切适用的法律条文检索出来,进行援法定罪。

  崇文俊浑然不知,自己外出,勤勤恳恳地问询证人证物的一举一动,都落入了汾州知州的眼里。

  对之后的进展如何,崇文俊还是十分好奇的,无奈那不在他权力范畴之内,只有跟其他人一样只静待结果了。

  然而没过两天,检法官齐京就板着脸,主动找上了门。

  他来的意图,自是认为发现疑点,要对崇文俊所交的证据进行驳正。

  “关于你在卷宗中所提及的,受损财物的价值评估上,未免估价过高了。”齐京道:“你所提及的大部分财物,不过受到损坏,导致价值减损,被控诉方于赔偿时,也只当赔偿差价,而非以灭失的标准进行全部赔偿。”

  崇文俊也习惯了总跟齐京扯皮,毕竟若案件真有疑点,而被对方指出的话,对方固然能得赏赐,自己也能免去犯误的惩罚。

  但在问清楚齐京所指的‘损坏’而非‘灭失’的财物部分后,他面上神色就微妙许多,看向齐京时,也多了几分怀疑了。

  他以前也听说过,齐京与那拦路虎间虽无亲缘关系,但好似收受过对方贿赂的传闻,只不知真假。

  这么看来,倒极有可能是真的了。

  即便如此,他还是耐心解释道:“依我看来,这的确属于灭失,而非损害。譬如你提出驳问的这些货物里的鸡蛋,被马蹄踩塌过的部分,哪儿还能进行贩卖或食用?绫罗亦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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